关于2014级本科生实习的相关规定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4浏览次数:597

外国语学院本年度参加实习的学生为2014级本科生:英语专业3个班158人(含专升本),商务英语3个班 106人,日语专业1个班24人。为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规定如下:

(一)实习时间及方式

1、实习人员:2014级本科生(英语、商务英语、日语)

2、实习时间: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

3、实习时长:8周

4、实习方式:全员实习

(二)实习安排

1、本年度外国语学院实行全员实习,各系部按不高于1:10的比例配备实习指导教师。  

2、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需通过走访、电话、QQ、微信等方式及时与指导学生保持紧密联系,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单位布置的各项实习任务,指导学生填写好实习手册及实习的相关资料。  

3、根据《2014外国语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学分的要求,所有学生需在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内完成8周毕业实习。(海外实习学生等同于集中实习)。 

4、全体学生须在第七学期完成专业学习后,统一参加学院安排的集中实习,遵守实习纪律,不得半途而废。

(三)实习学生需要上交的材料

上交材料

填写内容及注意事项

1.集中实习安排申请书

家长签署意见并签名

家庭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个人联系电话、QQ

2.学生及家长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集中实习安全责任书

学生备齐以上三项材料后,上交各系部实习指导老师,并由外国语学院实习实践办公室统一管理。

(四)实习要求

  

1、所有学生需服从学院安排,不得随意变动、半途而废。

2、实习期间需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时刻关注班级消息,与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学工辅导员老师保持通联。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7年4月11日

附:关于考研学生实习工作的说明

1、考研学生须在2017年5月1日之前确定考研意向,此后不能再做改动。 

2、所有考研学生需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于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内完成8周毕业实习。

3、考研学生需在2017年10月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报结束后向指导教师提交考研报名表,并在2018年1月提交考研成绩表,如不能按时提交表格,则视为未完成实习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