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就申报2018年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予受理;
2、调研成果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采纳,并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3、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1、2016-2017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见附件中附件3)一式3份;
2、调研报告一式11份(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其中,2份调研报告原件留存备查;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报送专家评委评分的其余9份报告的文头、文尾和文中,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作适当文字处理后,按通知附件的式样制作调研报告封面(见附件中附件4);
3、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原件即审即退,复印件留存备查);4、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中附件2)1份; 5、评选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6月2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电子版由各单位集中报我处社科办,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通知精神择优报送。
2、联系方式: 87943567 刘老师、张老师
科研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