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专业(教育)实习、 2023届专科毕业生见习(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01发布时间:2022-09-14浏览次数:488

    外国语学院参加实习学生为2023届本科毕业生,参加专业见习的为2023届专科毕业生。为保证实习、见习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实习(见习)工作小组,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一、实习工作小组

组  长:胡崇芝 刘晖

副组长:吴少明 欧秋耘 胡波 冶慧颖 唐植君

成  员:陈曦 孙玲燕 王晓刚 杨露 邱辛欣

        殷志诚 戴薇 金汤 代萦萦 钱晓琳

    秘  书:鲁维佳

二、实习(见习)具体安排

    一)实习时间及方式

    1、实习人员:2023届本科毕业生(英语、商务英语、日语、翻译专业)

       见习人员:2023届专科毕业生(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专业)

    2、实习(见习)时间:20227月至20235

    3、实习(见习)时长:12

    4、实习(见习)方式:全员实习(见习),英语专业原则上全员集中实习

    (二)实习安排

    1.本年度外国语学院实行全员实习。各系部按不高于101的生师比配备实习指导教师。英语专业集中教育实习指导老师每周需安排至少一次现场实习指导工作:工作内容包含进班听课、与学生座谈、与实习单位领导及老师交流等内容,及时了解实习过程中各方意见和建议,积极与学院及实习单位沟通,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安全有效。

    2.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需通过现场指导、走访、电话指导、QQ、微信等在线沟通方式,及时与指导学生保持紧密联系,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单位布置的各项实习任务、研习任务,指导学生填写好实习手册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英语专业实习生调查报告、研习报告等)。

    3.根据2017版外国语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学分的要求,商务英语、日语、翻译专业学生需在20227月至20235月内完成8-12周专业实习。学生需服从各专业统一安排,遵守实习纪律。

4.根据学校“嵌入式”实践教学相关精神,结合学生考研需要,学院对各专业实习实践及形式进行灵活调整、确保实习效果。

英语专业集中教育实习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非考研学生)教育实习为第七学期,即20229月至202212月(12周)。实习地点为:武汉市光谷实验中学、华师一附中光谷分校、武汉市光谷第二初级中学、武汉市光谷第四初级中学以及省内各地市州相关学校;

    第二批(考研学生)教育实习安排在第八学期第1-12周,即20232月至5月。实习地点为:武汉市光谷实验中学、华师一附中光谷分校、武汉市光谷第四小学、武汉市光谷第二中学、武汉市光谷第四中学、武汉市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等校。

    商务英语、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集中实习。主要实习单位包括传神语联网(武汉)、武汉译国译民翻译公司、湖北华之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中语、华茂外国语学校等。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及地方疫情防控政策,商务英语、日语、翻译等专业可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嵌入式实习、分散实习等形式,保质保量完成专业实习工作。

    (三)实习学生需上交的材料(见附件1、2、3)

上交材料

填写内容及注意事项

集中(分散)实习安排申请书

家长签署意见并签名

家庭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个人联系电话、QQ号(微信号)

家长知情意见书(含家长、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实习安全责任书

    学生备齐以上三项材料后,按班级为单位上交各班级辅导员,并由外国语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存档管理。

    (四)学生实习要求

    1.所有学生需服从学院安排,提高安全意识,认真主动完成实习任务。

    2.实习期间需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规定和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安排,虚心接受校外导师的指导。

    3.主动关注班级群消息,积极与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保持通联。

    4.凡未按学院安排完成实习任务的,一律视同未修满实习学分,由此导致学生无法按时毕业的,其责任及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其他

    专科毕业生专业见习(实习)以自主分散形式为主,基本工作要求参照本科相关专业毕业生实习工作要求。




外国语学院

2022912



附件1:实习安全责任书.pdf

附件2: 家长知情意见书填写要求.pdf

附件3:实习申请书填写要求.pdf